经瓯海分局多次沟通协调,日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关于同意筹建浙江省眼镜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的批复》(浙质财发[2008]236号)文件,同意在瓯海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的基础上筹建浙江省眼镜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开展眼镜产品质量检验业务。 此前,区政府已落实眼镜检验中心建设用地10亩和建设资金。瓯海分局将抓紧做好各项筹建工作,落实中心基建建设和装备投入,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满足省级中心的各项要求,争取早日完成筹建,通过省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