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质监分局同乳制品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 乳制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特别是“三鹿”奶粉事件出现后,更是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为进一步明确乳制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瓯海质监分局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同全区10家乳制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签订了质量安全责任书。这10家企业包括欧麦、桂香村、大好大等食品公司。
责任书明确了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垂范自律,保证乳制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担负企业社会责任;不得使用非食品用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含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乳制品原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规范生产;应对原料奶、奶粉等原辅材料实施严格的进厂把关,进一步健全进货验收制度、不合格产品销毁处理制度、产品销售登记制度;完善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坚决杜绝三聚氰胺的污染,坚决杜绝不合格的原辅材料进入生产环节;要严格实施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出厂,确保所有进入市场的产品质量安全;要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发现缺陷产品及时召回,并依法赔偿相应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
(瓯海质监分局) |